第136章 百官晓谕正典刑
三司会审并非大唐独有。它起源于战国时期的太尉、司空、司徒三法官,俗称三法司。汉朝的三法司由廷尉、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组成。
唐代大理寺、刑部、御史台组成“三司”,共同行驶中央朝廷的司法权力,审理重大案件或疑难谜案。
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,大理寺、刑部、御史台都有参与审理的权力,但侧重略有不同。
大理寺是最高审判机关,负责审理朝廷文武官员犯罪以及京城徒刑以上案件。徒案、流案须经刑部核准,死刑案件须奏请皇帝批准。
刑部是最高司法行政机关,掌法律刑狱,可审理全国各地要案,复核大理寺徒流案件。
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,掌纠弹百官、风闻奏事,可监察审理重大案件。
三司会审时负责审案的人员一般都是这三个机构数一数二的长官。大理寺由由从三品大理寺卿一人或从五品下阶大理寺少卿负责。刑部由正三品刑部尚书或正四品下阶刑部侍郎负责。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或正四品下阶御史中丞负责。
但是盛唐以后,六部和御史台的最高官职六部尚书、御史大夫,一般不问事,部务实际由侍郎、中丞掌官。
六部尚书、御史大夫大多兼领其它官职。在京师内,则由中书门下平章事(宰相)兼领。没有兼领其它官职,也都是深受重用的预备宰相。在京师外,则是受重用的各节度使或东都留守兼领。
此次三司会审便是由大理寺卿,刑部侍郎郑云逵,由由从三品大理寺卿一人或从五品下阶大理寺少卿负责。刑部由正三品刑部尚书或正四品下阶刑部侍郎负责。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或正四品下阶御史中丞负责。
此时,大理寺最高官员为大理寺卿于䪹,刑部最高官员为刑部尚书王锷,但王锷现在是淮南节度使,只是遥领刑部尚书,实际负责部务的是刑部侍郎郑云逵。御史台最高官员是御史大夫张荐,但是张荐现在任吐蕃吊祭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