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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锦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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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参加科举!“同流者,五五为联,京官五人保之,一人识之。刑家之子、工贾异类及假名承伪、隐冒升降者有罚。”——《新唐书-选举志》

  所以唐朝开始搞科举的时候,对参加科举的人员要求还是官员子弟和农家子弟等为主,并且把工人、商人等历代地位较低的人群限制得死死的,禁止他们参加科举。而唐代著名的大诗人李白之所以毕生没有参加科举做官,一直以来的一种说法就是李白父亲是商人,因此商人家庭不能参加科举。

  而罪犯的后人,也就是新唐书里面提到的“刑家之子”,是和工人、商人并列,明确说明不能参加科举的人。而且如果是隐藏身份、冒名参加,不但自身受罚,而且和他一起参加科举、给他们作保的官员都要受罚。

  宋朝的时候,科举制度比起唐朝已经极大完善了,但是宋朝人也明确指出“凡是家中高祖以内犯有死罪的”,以及“不孝、不悌、隐匿工商异类,僧道归俗之徒”都不准参加科举。

  这已经是往上查五代了,要是家中五代内出了一个犯死罪的,基本上就别想走科举当官这条路了。

  宋朝是这样,那科举制度最完善的清朝呢?乾隆时期,乌鲁木齐爆发贪腐案,乾隆帝把查出的贪腐分子徐维绂、张建庵等人“免死发往黑龙江充当苦差。虽遇大赦,不得省释。其亲子,亦不准应试出仕。”所以说大清对贪腐分子的直系后代直接禁止考科举出仕。

  对于年羹尧这类危及到皇权的罪犯,清朝直接让年羹尧这一支的子子孙孙永远不许当官。“年羹尧大逆不道。子孙本系永远不许为官。”妏敩洣

  嘉庆时期还规定:“文童之祖父,有因遇贼退缩、从军脱逃,或贻误军机、挟诈欺饰,或黩货营私、贪污败检,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,情罪均属重大,业经奉旨,其子嗣不准应试出仕。至其孙曾应否报捐应试之处,详叙案由,奏明请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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